卷一·重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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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  吴起曰:鼓鼙金铎,所以威耳;旌帜,所以威目;禁令刑罚,所以威心。耳威以声,不可不清;目威以容,不可不明;心威以刑,不可不严。三者不立,士可怠也。故曰:将之所麾,莫不心移;将之所指,莫不前死矣。

译文及注释

  吴起说:“军队中敲击鼙鼓、金锋的目的,在于引起士卒在听觉方面的敏锐注意力,听从指挥,挥舞旗帜,在于集中士卒在视觉方面的注意力,而各项法规、禁令及刑罚的目的在于管理士卒,节制士卒的行动。”在军队中,用声音引起士卒的注意,要求士卒听从指挥时,发声的器具必须音质清脆宏亮;用旗帜来指挥士兵作战时,旗帜的颜色要鲜明、醒目;用刑罚、禁令来约束士卒的行动时,执法必须公正、严明。如果做不到上述三点,军容就会紊乱,士卒就会涣散、懈怠。所以说,在指挥部队的问题上,应该达到这样的程度:只要将帅的指挥旗帜挥舞摇动,部下就会英勇前进,只要将帅的命令一下,所有的士卒就会同仇敌忾,拼死上前,报效国家。

参考资料:
1、佚名.360doc.http://www.360doc.com/content/13/0915/19/1003261_314658076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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